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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
2024-03-25 09:27:54
内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
2019-07-16 09:50
内资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:
(1)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《登记表》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,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、准确的和真实的;同时认真阅读《登记表》背面的条款,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、盖公司公章。
(2)表内“进出口企业代码”无需填写,系统自动生成。
(3)表内“住所”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。
(4)表内“经营场所”为办公地点。
2)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;
3).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;
4).《国税税务登记证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
5).《验资报告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;
6).《银行开户许可证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;
7).法定代表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;
8).企业章程原件、复印件各两份;
9).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《登记表》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外汇、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的,《登记表》自动失效。